第2005/84/EC號指令其附件列明以下限制: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類鄰苯二甲酸鹽(DEHP、DBP及BBP)濃度不得過0.1%。兒童可放中的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其塑料所含的3類鄰苯二甲酸鹽(DINP、DIDP及DP)濃度不得過0.1%。
(DEHP)
(DBP)
鄰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
對于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塑膠材料中作為成分或預加工產品中的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過0.1%。
(DINP)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P)
對于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塑膠材料中作為成分或預加工產品中的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過0.1%。







